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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宜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3-24 00:16:29  点击:3797  属于:监督曝光

      近期宜丰县纪委监委查处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宜丰县天宝乡松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顺昌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经查,刘顺昌在担任松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5年至2017年先后三次以村内亮化工程为由,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合计16.66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9年8月1日,天宝乡纪委给予刘顺昌党内警告处分。

  宜丰县天宝乡石井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宣美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经查,刘宣美在担任石井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5年至2017年先后六次以危房改造、改水改厕等名义,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合计23.426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9年9月2日,天宝乡纪委给予刘宣美党内警告处分。

  宜丰县新庄镇南垣村违规套取耕地补贴和冬春救助资金的问题。经查,姚新球在担任南垣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套取2017年耕地地力补贴30304.4元,2018年耕地地力补贴17940.16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违规套取2017年冬春救助资金1600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20年1月3日,新庄镇纪委给予姚新球党内警告处分,对原党支部书记姚光华进行诫勉谈话。

  宜丰县新庄镇湾溪村违规套取冬春救助资金的问题。经查,周小琴在担任湾溪村村主任期间,违规套取2016年、2017年冬春救助资金总计3500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20年1月3日,新庄镇纪委给予周小琴党内警告处分,对党支部书记朱光成诫勉谈话。

  以上4起典型案例,严重影响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务必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坚决攻克贫困堡垒。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整治搞数字脱贫、虚假整改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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