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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宜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1-06-09 19:37:11  点击:23596  属于:监督曝光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宜丰县同安乡明水村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的问题。2019年9月,同安乡明水村向上级争取1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到达乡财政后,因故无法投入既定项目中。同年11月,明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照基和支委委员、村委委员、出纳钟凑明,支委委员、会计张胜军三人商议以张照基的油茶林项目变更成产业扶贫项目向扶贫办重新申报,将扶贫资金套出给村里使用。2020年1月,钟凑明和张胜军伪造项目实施方案将10万元扶贫资金套取出来,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和其他村集体开支。张照基、张胜军、钟凑明作为同安乡明水村村干部,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3月,张照基和钟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宜丰县新昌镇大塘村原主任漆榜林违规挪用、截留资金的问题。经查,2019年1月,漆榜林在担任新昌镇大塘村委会主任期间,因在工业园承包工地需要资金周转,漆榜林向大塘村村委委员、大塘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出纳漆某临时借用新农村建设资金3万元,但约定归还日期之后,漆某多次催促漆榜林还款未果,直到2020年7月2日漆榜林才将此款归还大塘村财务。此外,漆榜林还存在截留村级租赁费8000元的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新昌镇党委给予漆榜林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以上2起典型案例,有的违反规定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有的违规挪用、截留村集体资金,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秉公用权。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群众身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清廉宜丰建设,让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中共宜丰县纪委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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