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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7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报

来源: 宜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6-28 09:46:55  点击:3865  属于:巡视巡察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工)委(组)、总支、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为有序推进我县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4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与县委巡察机构组成4个督查组,对县委第七、第八、第九轮巡察的22个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此次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较为重视,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整改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天宝乡党委、棠浦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住建局党组(含原县房管局)、县卫健委党委、县城管局党组、县档案馆等7个单位党组织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标准不高、效果不实等问题。现将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1.天宝乡党委整改台账不健全问题。未严格实行建账、对账、销账的台账式管理,已整改的问题没有收集佐证材料,资料的整理散乱,不全面,缺乏条理性。

  2.棠浦镇党委个别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巡察组反馈的“调解决历史遗留难题不够主动,群众反映较大。政府办公楼2014年7月建成使用,至今仍欠款282万余元。”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棠浦镇虽主动找政府办公楼施工方就账款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但2020年元月仅支付给施工方18万元,目前仍剩余264万元未支付。

  3.县民政局党组相关问题整改重治标轻治本,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对“贫困人员享受低保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县民政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了清退,但没有针对审批过程存在的风险点和漏洞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县殡仪馆部分从业人员私自索要利食、香烟等”和“审核把关不细致,民生保障领域违规问题频发”问题,仅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无对相关人员的处分等材料。

  4.县住建局党组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整改完成率低,佐证材料收集不齐全,追责问责不够有力问题。巡察组反馈县住建局问题39个,整改到位27个,整改完成率69.2%;部分已整改问题佐证材料收集不齐全,如问题“党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整改佐证材料中没有每月按计划学习,没有学习体会文章,没有学习记录;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改佐证材料中没有党员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记录;问题“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门难进,脸难看’情况”“办事不严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对全县建筑、建设监理和执(从)业人员资质把关不严,对人员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监管不到位”整改措施中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原县房管局整改责任压的不实,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整改佐证材料不齐全,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上缴违纪款等问题。巡察组反馈原县房管局问题29个,整改到位24个,整改完成率82.7%。如问题“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整改没有做到长期坚持,问题“有关会议存在‘混开’现象”整改佐证材料中没有研究人事、三重一大的党组记录。反馈“领导履职尽责不力。分管财务的领导不认真审核报销凭证,违规支付退休留用人员的公积金”“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变相固定发放交通补贴”等问题中,没有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也没有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白蚁防治费提留款进行收缴。

  6.县卫健委党委整改工作程序不规范,整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县卫健委党委没有按照程序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拟稿人责任心不强,以整改措施代替整改成效,将整改方案措施照搬照抄写入整改报告。

  7.县城管局党组个别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巡察组反馈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贯彻落实不力”,该问题整改时限为2020年1月底,目前还有8户棚改拆迁任务未完成,其中县城5户,天宝集镇3户。

  8.县档案馆问题整改措施单一问题。对反馈“工作中怕担当,怕得罪人”的问题,虽然加大了2019年度档案工作督查力度,通报了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但对有差距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及时通报或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促进完善。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天宝乡党委、棠浦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住建局党组(含原县房管局)、县卫健委党委、县城管局党组、县档案馆等7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相关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提醒谈话等处理,对直接责任人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以上7 个单位的问题反映出我县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搞变通、做选择,整改标准不高、整改措施不严、整改效果不实,存在“过关”、应付思想。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本次接受督查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对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亲自研究安排,亲自挂牌督办,在通报印发十五日内将整改情况客观真实,不折不扣向县纪委报告,接受再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巡察和上级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无缝对接,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县委巡察办要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或回访督查,发挥好巡察监督作用,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或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整改工作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厚植我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宜丰县纪委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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