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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各乡镇(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宜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10-26 03:01:59  点击:4194  属于:其他信息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全县各乡镇(场)纪委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大美生态、科技文明”新宜丰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场)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王玮同志指示精神,在宜丰县各乡镇(场)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不断提高各乡镇(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完成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对标竞赛原则
  1. 对标竞赛参照各乡镇(场)人口数和党员数,实行两两一组、“一对一”对标竞赛;
  2. 对标竞赛实行差异化考核,根据每一组实际情况分别科学量化考核指标;
  3. 对标竞赛实行季度通报和年终评比,坚持每年开展。
三、对标竞赛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面:乡镇(场)纪委按时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信息和材料篇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县纪委下发的重点研究课题和理论征文任务数;按规定完成纪检监察报刊及其他学习资料征订任务数;党员干部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及运用本乡镇(场)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建设情况。
2.党风政风监督方面:乡镇(场)纪委开展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集中整治工作,报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按时间、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建立相关台帐。
3.纪律审查方面:乡镇(场)纪委纪律审查数达标,消灭纪律审查空白点;查办经济类案件数量达标;运用“四种形态”主动开展执纪审查,谈话函询件数达标。
4.案件审理方面:乡镇(场)纪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高质量完成自办案件审理工作。
5.信访工作方面:乡镇(场)纪委设立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和相应设施;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接待、呈阅、统计、保密等制度健全,台账、资料规范整洁;重要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信访案件向上级报结符合发函单位要求无退查;信访案件结案材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开展重点信访问题排查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查办工作;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报送信访信息。
6.案件监督管理方面:乡镇(场)纪委对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当月处置、当月立案、当月结案,当月报送案管室;自受理线索起需30日内确定处置方式;谈话函询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被函询人在收到函件后15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立案审查时限为3个月(经审批可延长90日),案件审理时限为1个月,不得超期;报送线索、案件等材料无错误;确保谈话、办案安全无事故。
7.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乡镇(场)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纪委书记、副书记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有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纪检干部参与县或市办案;乡镇(场)纪委制定出台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8.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方面:乡镇(场)纪委认真组织安排人员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无迟到、早退、旷会现象;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组织得力,努力争取好成绩,不敷衍塞责、消极应对。
9.特色创新工作。乡镇(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获中央、省、市、县表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新做法;参与县纪委中心工作、重要工作等情况。
四、对标竞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
全县各乡镇(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在2017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议上进行部署,在会上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做好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对标竞赛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
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风政风监督、纪律审查、信访、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为竞赛内容,采取分八个小组“一对一”竞赛的方式,在全县各乡镇(场)纪委全面开展竞赛活动,检查各乡镇(场)纪委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对标竞赛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由县纪委各业务科室按照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乡镇纪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由活动领导小组汇总后,每季度通报一次考核得分情况;年终由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场)纪委竞赛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认真总结各乡镇(场)纪委工作成绩,挖掘工作特色和亮点。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7年12月)
竞赛考核结束后,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乡镇(场)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竞赛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场)年度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得分的主要依据。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
认真总结提炼竞赛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将各乡镇(场)纪委开展对标竞赛活动情况和成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对一”对标竞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县各乡镇(场)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标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县纪委的统一领导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全县各乡镇(场)纪委书记不但要模范带头参与活动,而且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确保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县纪委成立乡镇(场)纪委“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国刚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冯晖如、县纪委副书记何燕斌、何竹虎任副组长,县纪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标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毛慧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指导,务求实效。各乡镇(场)纪委要把“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作为树立宗旨意识、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明确主责主业、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平台。将此次竞赛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纪委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使活动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传教育室要大力宣传各乡镇(场)纪委开展“对标竞赛”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着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附件1:各乡镇(场)纪委“一对一”对标竞赛对应表
附件2:各乡镇(场)纪委“一对一”对标竞赛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各乡镇(场)纪委“一对一”对标竞赛对应表

 
组别 单位 备注
第一组 新昌镇纪委、澄塘镇纪委  
第二组 新庄镇纪委、棠浦镇纪委  
第三组 桥西乡纪委、潭山镇纪委  
第四组 芳溪镇纪委、石市镇纪委  
第五组 天宝乡纪委、黄岗镇纪委  
第六组 花桥乡纪委、同安乡纪委  
第七组 石花尖垦殖场纪委、黄岗山垦殖场纪委  
第八组 车上林场纪委、双峰林场纪委  



 

附件2
乡镇(场)纪委“一对一”对标竞赛考核评分表
项目 内    容
宣传教育 1.每月向县纪委宣教室报送两篇以上信息稿件;2.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江西日报》、《宜春日报》、《清风宜丰》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等任何一种报刊网站上稿,1-6组每季度至少2篇,7-8组每季度至少1篇;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县纪委下发的重点研究课题和理论征文任务数;4、按规定完成纪检监察报刊及其他学习资料征订任务数;5.党员干部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及运用本乡镇(场)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6.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建设情况。
党风政风监督 1.报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1-5组每季度至少4条,6-8组每季度至少2条;2.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每季度至少1条;3.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按时间、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建立相关台帐。
纪律审查 1.纪律审查数量达标,消灭乡镇纪律审查空白点,1-5组每年立案数量不少于3件,6-8组每年立案数不少于2件;2.查办经济类案件不少于1件;3.运用“四种形态”主动开展执纪审查,谈话函询1件以上。
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高质量完成自办案件审理工作。(没有自办案件不得分)
信访工作 1.设立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和相应设施;2.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接待、呈阅、统计、保密等制度健全,台账、资料规范整洁;3.重要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信访案件向上级报结符合发函单位要求无退查;信访案件结案材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及时立卷归档;4.开展重点信访问题排查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查办工作;5.每年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报送信访信息,1-6组每年至少2篇,7-8组每年至少1篇。
案件监督管理 1.对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当月处置、当月立案、当月结案,当月报送案管室;2.自受理线索起需30日内确定处置方式;3.谈话函询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被函询人在收到函件后15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立案审查时限为3个月(经审批可延长90日),案件审理时限为1个月,不得超期;4.报送线索、案件等材料无错误;5.确保谈话、办案安全无事故。
干部队伍建设 1.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2.纪委书记、副书记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3.有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录音笔;4.抽调纪检干部参与县或市办案,1-5组每年至少2人次,6-8组每年至少1人次;5.制定出台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制度1项。
参加会议、
培训等活动
1.认真组织安排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竞赛活动,无迟到、早退、旷会现象。2.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组织得力,努力争取好成绩,不敷衍塞责、消极应对。
创新工作 1.纪检监察工作获中央、省、市、县表彰情况;2.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新做法;3.参与县纪委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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