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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县纪委监委  日期:2020-08-04 11:43:53  点击:2475  属于:其他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 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 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觉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纪的决 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总支(支 部),各乡镇(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 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 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 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 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 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 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 律,依法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 法和联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 廉政教育,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 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 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照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 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 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轮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 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 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 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 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 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各乡镇(场) 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包括:纪委机关本 级和派驻及乡镇场纪检监察专员办。
本部门 2020 年年末实有人数 125 人,其中在职人员 122 人, 退休人员 3 人。


附件1:宜丰县纪委县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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